本报讯在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国内一些企业尝试进行网上医药交易的新情况下,为了摸索管理这类医药商务活动的办法,促使这种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健康发展,国家经贸委把开展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作为今年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
考虑到医药商品的特殊性,国家经贸委决定,先选择1—2家经营管理工作基础较好的国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在内部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从内到外、从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地开展医药电子商务活动,逐步达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高效统一。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制订相关规范办法,并有步骤地加以推广。目前被选中的试点企业有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中远医药有限公司,试点工作将在国家经贸委指导下进行。